若
撤诉原因为
证据不足,那么便可再次提出
诉讼请求;
然而,若撤诉理由为其他因素如与被告方达成和解等情况,则可能无法再行
起诉。针对
自诉案件,被害者或其
法定代理人有权直接向法院
申诉;在法庭宣布判决之前,对于前两类案件,法院允许双方
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
自诉人亦有权利自行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而第三类案件仅能通过和解方式解决。以上三种类型的案件均可申请撤回起诉,交由法院进行审查处理;
此外,被告人还有权向自诉人发起反诉。
《关于刑事
自诉案件审查
立案的规定》第⼗九条
刑事⾃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的,⼈
民法院不予受理:(⼀)
犯罪已过
刑法规定的
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死亡的;
(三)被告⼈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诉案件范围的;
(五)⾃诉⼈撤诉后,就同⼀事实⼜告诉的,但因
证据不⾜⽽撤诉的除外;
(六)经⼈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诉⼈反悔,就同⼀事实再⾏告诉的;
(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诉⼈就同⼀事实再⾏提出刑事⾃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