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对于涉嫌构成
袭警罪的
犯罪行为,其应受到的
刑事惩罚将会依据情节的严重性而有所差异。具体而言,对于被认定为犯下此项罪行的罪犯,他们将面临的是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
罚金的
刑事处罚。
然而,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了诸如悔过自新、积极
赔偿等可作为从轻、
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么依照法律规定,这些罪犯便有可能获得相应的
减刑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
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
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
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
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
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