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
刑事拘留事件之后,涉案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便将进入
刑事诉讼程序的下一个关键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以及
审查起诉等步骤。在此期间,公安机构有责任进行详尽地
证据搜集工作,并依据所得信息,权衡利弊得失,最终决定是否把该案件提交检察机关进行更深层次的审查起诉。
至于
审查起诉阶段方面,检察官同样需要全面审视案件数据资料,作出是否向司法部门发起公开指控的裁决。若是检察官决定对该案件
提起公诉,那么接下来的流程便是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证据,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刑事拘留之后,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必须要经历一系列严谨且复杂的法律程序,而并非仅仅是等待
量刑结果的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
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
起诉意见书,连同
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