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支付
赔偿金后,倘若对方由于其它种种原因再次提出
起诉,您可依据其所陈述的事实与理由,尝试通过协商方式予以妥善解决。
2.若已
赔偿完毕且对方并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那么在收到正式
诉讼文书副本之日起算的15个自然日内,您有权向该院提交书面
答辩状。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人
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