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拘留之后,审判所需要的具体时间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相关
证据的搜集状况等等。一般而言,
刑事案件的调查期限为两个月,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个期限可以得到适当延长。
至于法院审理的期限,根据案件的性质不同,审判期限也会有所变化。比如采用
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通常在受理之后一个月之内就能够完成审判;而对于普通程序的案件,则应当在受理之后的两个月内宣告判决结果,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将这个期限延长到三个月。至于判决的执行工作,通常是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后立即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
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