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对猥亵妇女、儿童等行为进行认定为
刑事犯罪行为,
犯罪分子必将面临着法律的严惩与制裁。入狱服刑期间,罪犯务必
严格执行监管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接受教化与改造。若不幸遭遇同监犯人的欺凌行为,此现象可视为监狱管理工作的失误或是内部秩序混乱所致,应由监管机构依照相关
法规予以妥善处置。
然而,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罪犯在监狱内是否可能遭受欺凌,这主要取决于监狱管理的实际状况以及内部规定的具体内容。若罪犯在监狱内确实遭遇到不公平待遇,他们有权向监狱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
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
侮辱罪】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