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嫌犯或被告遭到
逮捕的情况下,
律师通常有权利在48小时内与之初次会面。随后,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需求以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随时进行会面,但是对于具体的会面次数并没有明文法律规定。保护律师的会面权有助于确保嫌犯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担任
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会见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
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