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车祸所带来的
残疾赔偿问题时,保险公司是否会做出理赔的决定取决于多个因素。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机动车因
交通事故产生了损害,若确定此事故为机动车一方承担
主要责任,则首先应当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负责在其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
赔偿;如仍存在不足或未曾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情形,则由
侵权行为人继续尽责赔偿。
其次,对于
残疾赔偿金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
受害人因车祸丧失劳动力的程度或
伤残等级,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从定残之日开始,以二十年为期限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超过六十周岁的受害者,其年龄每增长一岁,相应的赔偿年限将减少一年;而对于七十五周岁及以上的受害者,其赔偿年限则仅为五年。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