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情形中,
监护人应承受无过失责任及
损害赔偿义务: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为过错方,对他人造成了损失;
2)用人单位的雇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对他人造成了损害;
3)个人劳务提供者由于其提供的劳务导致接受劳务者遭受损害;
4)产品存在缺陷而导致他人受到损害时,生产者和销售者需共同承担
不真正连带责任,这也是一种无过失责任。若销售者有过错,则需承担最终责任;反之,若销售者无过错,则由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
5)当
机动车与行人或非
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需承担无过失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