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乃指
行为人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将原本为他人所托管的财务,或者是他人遗失之物、掩埋之物非法据为己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在被要求归还或交付时仍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的
犯罪行为。与此同时,
善意取得制度,亦称为即时取得,系指
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让与人,在将其财产转让给善意第三方之后,若第三方在此次交易中支付了合理的
对价,则依据法律规定,可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
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
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
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