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严重的
刑事犯罪中,
绑架及
抢劫罪无疑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尽管这两类罪行均具有极高的危害性,然而两者的严重程度却在多个方面形成显著差异。相较之下,绑架罪往往以
非法拘禁并对人质进行恐吓为主要特征,这种行为极有可能引发对人命安全的深度担忧;相比之下,抢劫罪则更倾向于通过
暴力或威胁等手段来夺取他人财物。从法律层面来看,由于绑架罪涉及到了对人身自由以及人的生命、健康权益的严重侵害,因此其所面临的
刑罚处罚可能更为严厉。尽管抢劫罪同样属于严
重犯罪,但其主要侵犯的仍是受害者的
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
被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
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