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枪械进行
抢劫,此种行径系指罪犯在实施抢夺行动过程中所运用的武器,其所带来的风险性极大地危及到受害者或其他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
依据我国的法制规定,该种情形被列为严重影响
抢劫罪量刑因素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明确要求,倘若抢劫犯在执行行为当中动用了火器或者其他致命工具,以及构成对受害者身体伤害、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将面临更为严厉的
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