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公安部门在对
犯罪嫌疑人实施
逮捕时,务必要出示逮捕证,同时亦应在逮捕行为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该名被捕者的亲属发出书面通知,除非由于
不可抗力而致使此项通知难以实现。因此,
刑事拘留转为逮捕的过程中,必须给予被捕者
家属适当的告知,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从而使得告知无法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
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