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罪行的实际认定过程之中,我们通常将“
数额较大”这一范围界定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而未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与此同时,“
数额巨大”则被定义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倘若
行为人犯下故意破坏财物罪(1),且其所涉及的
犯罪数额较大(即金额达到了1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标准)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该受到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的
处罚;如果犯罪者的情况更加严重,其涉案的犯罪数额已经巨大(即金额超出了5万元人民币的标准)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他将会面临三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法律制裁。所谓“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指的是毁损
私人财产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破坏工厂或商业经营中的设备设施并造成停工或业务无法进行,并引发重大
经济损失、或者采取极端恶劣的
暴力手段进行破坏这样的情况等。
《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