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所谓的“退赃”即是指在涉及
盗窃等
犯罪行为之后,相关涉案人士主动将所盗取之物品或财产的所在位置及详细情况向负责侦办该案件的执法机构及司法机关进行通报,并且积极配合他们将其收缴归还。当盗窃罪犯在接受相关调查与审理过程中被捕获之后,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动向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等相应部门提出退赃请求与其合作,尽最大可能地将被盗物品或财产归还原主。而在这种情况下,若
犯罪嫌疑人可以及时有效地完成退赃程序,便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获得从轻
量刑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
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对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
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