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倘若对方未能积极配合或不愿与保险公司进行交涉,您可以直接向做出判决的人
民法院
立案庭
递交执行申请,由
执行局协助您完成执行工作。在此过程中无需预先缴纳任何费用,而法院的
执行期限为六个月,因此在
申请执行后最迟六个月之内即可获得相应的
赔偿。
3.当法院收到保险公司的执行款项后,您可以立即前往法院领取该笔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