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拐卖妇孺致其丧命的
犯罪行为,一般的法律裁决通常会判罚囚犯
有期徒刑十年以上乃至无期
徒刑,同时课以
罚金或没收其
私人财产;而在情节极其恶劣的情况下,则可能被
判处死刑,并且同时没收其全部财产。所谓“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拐骗、
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等手段来控制和操纵妇女、儿童的行为。
《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
暴力、
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