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程序中,被
批准逮捕后
判缓刑的可能性通常并不大。这种情况下,能否获得
缓刑与
犯罪嫌疑人是否被批准逮捕并无直接关联性,也无法据此判断其获得缓刑的概率大小。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那些符合以下条件的特定类型罪犯,法院可行使自由裁量权,判处其
缓刑期:即被判处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有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意;不存在再次实施
犯罪行为的潜在风险;以及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
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