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分居两年的证明方法,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妥善保管双方签署的关于
分居的书面协议;
其次,提供您在外居住的
房屋租赁合同作为证明;
第三,保存并向法庭提交您给对方发送的书面分居协议,建议您通过快递的形式进行邮寄,并在备注栏中标注出“分居”字样,同时也要确保保留好相关邮寄凭证,自该邮寄日期起至正式
提出离婚申请期间,均可视为夫妻间的分居时期;
第四,妥善保存双方之间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够证明双方感情不合且存在分居情况的
证据;
最后,寻找
证人,例如朋友、亲戚或者邻居,他们的证词将是有力的支持,但除此之外,还需要辅助以其他的证据材料。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