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
诉讼时效受到法定最高刑的制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修正)第八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及以上但不满十年的
有期徒刑的
犯罪案件,其诉讼时效为十年;而对法定最高刑为十年及以上但不满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的犯罪案件,其诉讼时效则为十五年;
至于那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的犯罪案件,其诉讼时效则直接设定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情况下,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启动
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