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民事案件中,自
立案之日起约一个月内将会进行首次庭审,但此时间系预估之数,具体则需依案件的性质及复杂程度而异。当法院正式立案并确认案情后,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告所提交的诉状副本以及相关附件交付至被告手中;而被告在收到属于自己的
起诉状副本之后,应在第十五个自然日之内对该文件作出回应,并向法院
递交答辩状。在接收到被告的答辩状后,法院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及相关附件转交给原告
当事人签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
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