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起
侵占罪之诉时,所需准备的主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被告人所实施
犯罪行为的准确时间、地点,以及其采取的具体手段和
犯罪情节;
其次,需要详述该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及其严重程度;
再者,需明确具体的
诉讼请求,以便法院能够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此外,还应注明向哪个人
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注明提交
起诉状的具体日期;
最后,必须提供充分的
证据材料,包括证据的名称、来源及
证明力等信息,同时还需提供
证人的详细资料,如姓名、住址以及联系方式等。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
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
自诉人承担。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