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
劳动者在寻求法律援助时,应当优先考虑向所在地的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投诉,同时
申请劳动仲裁以
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
赔偿金,以及
双倍工资的补偿。
然而,在法院提
起诉讼之前,建议劳动者在
仲裁程序中先行尝试,尤其是当劳动者在仲裁过程中
败诉或用人单位拒绝履行仲裁裁决时,方可选择向法院提起
诉讼。
再次,劳动者在提供
证据支持方面,应尽可能地收集以下资料:
第一,
工资条;
第二,若有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可提供该卡半年内的详细交易记录,前往银行打印即可;
第三,名片、电子邮箱截图、工作邮件截图、公司内部文件等;
第四,
证人证言;
第五,手机通话记录。若以上证据均无法获取,亦无妨,劳动者仍可直接向劳动
仲裁机构提出
申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诸如考勤记录、工资表等相关证据。
此外,若劳动者无法提供任何证据,亦可等待劳动监察大队执法完毕后,将其
处罚决定作为证据使用。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
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