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尚未进行年度检验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有义务提供理赔服务。但是,当此类车辆引发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应首先在强制性
第三者责任险的
赔偿范围内承担
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并未向投保人明示或说明此类免赔条款,那么在实际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仍需在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等的赔偿限额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