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取保候审所需缴纳的费用问题,需要明确指出其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法院处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所缴纳的
保证金数额应以能够切实起到
担保作用作为前提条件,具体金额则需依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对案件性质的判定以及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财务状况等多重因素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
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
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