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力市场中,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具备充分的自由度来商议并明确规定
试用期的长度。具体来看,根据
劳动法律
法规的规定,如果
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但不到一年的情况下,那么试用期则被限制不超過一個月;若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但未满三年的前提下,试用期的长度应控制在两个月以内;而对于签订长达三年以及以上的固定期限或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方而言,试用期的时长则需严格遵守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