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一旦被认定成立,往往无法予以撤回;
然而,倘若
行为人在案发之前成功归还所有
涉案金额且尚未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则有望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获得相应的宽大处理。需明确的是,这种
处理方式并非相当于直接撤销原有的指控,而是贯穿于
量刑阶段。最终的裁决将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