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上,
公司破产后的负债应由公司来承担责任。这是因为作为拥有独立
财产权利的
法人组织,企业需依靠其所有的资产来补偿公司负债。但若股东在运营中未滥用
法人的人格特性,那么他们将无需为公司负债负责。举例来说,如某家
上市公司面临破产,其所背负的
债务会由公司
资产清算之后的金额进行清偿。
至于
清算之后的剩余财产,须在首先偿还
破产程序中所产生的费用及
共益债务之后,按以下次序依次完成债务的偿还:
(1)
债务人应付给员工的
拖欠薪资、健康保险费用、残疾津贴及
抚慰金等;
(2)包括用于计入员工个人帐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在内的前述规定之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应支付给员工的
补偿金;
(3)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利息及罚息;
(4)其他各项普通债权;
(5)公司所欠税款等。如
破产财产尚无法完全满足上述各层次的债务偿付需求,则应按相应比例予以分配。
《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
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
认缴的
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