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
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实施之一项强制性举措,其与审前
赔偿疏通是两个独立的程序。尽管取保候审本身并不直接对
起诉与否产生决定性的影响,然而在
刑事案件中,若被害者与被告方能通过妥善的沟通协调而达成谅解共识,则此种和解行为有可能对检察机关的起诉决策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经双方
当事人达成和解且满足法律所设定的特定条件,检察机关有权依法作出不起诉的裁定。
然而,最终是否决定
提起公诉,仍须依据个案的具体情节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
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