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凭转账记录并不足以构成
行贿行为的
证据。尽管银行汇款记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视为
受贿的有力证明,但仅有这一项证据是不足以准确判定此笔款项是否为贿赂性质,还必须结合诸如人证、口供等其他相关证据进行佐证。若缺乏其他足够的确凿证据,仅凭银行汇款记录来对涉案人员进行定罪裁决,则是不合理且不得人心的做法。
《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