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若不幸遭受
盗窃,保险公司是否理赔以及如何理赔则完全取决于投保人当初是否选择投保全车盗抢险这一重要附加保险。
如若投保人成功购买了该附加险种,那么,当车辆不幸丢失后,保险公司将会根据
合同条款进行相应的赔付。反之,若投保人并未选择投保此项附加险种,那么,保险公司便无法对此次事故进行任何形式的赔付。因此,对于广大车主而言,在投保机动
车保险时,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条款,确保自己已经为车辆购买了必要的附加险种,以防万一。
若车辆不幸遭遇盗窃,应立即向当地警方
报案,同时,也需尽快联系保险公司,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具体的
保险索赔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需要携带保险单据、机动车行驶证及驾驶执照等相关证件前往
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权益转让书》以及一份详细列出盗抢险索赔所需各项材料的清单;
其次,开具车辆丢失证明;
再次,开具车辆停驶证明,并携带由市公安局第二处开具的《丢失证明》,前往公路管理机构开具一份用于保险索赔的车辆停驶证明;随后,提交所有索赔所需的单证资料;
最后,待收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后,携带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及《车辆出险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赔付款。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