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保险公司拒赔申请时,
保险索赔时效会因其类型、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通常来说,保险公司对于拒绝理赔的案件,其
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两年,从保险公司知晓或应当知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对于人寿保险的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其诉讼时效期限则设定为五年,同样是从他们知晓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