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期间,若女方被发现孕育着他人的后代,这无疑属于婚姻道德上的背离,且女方在此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男方有充足的正当权益去诉求
离婚。我们强烈建议女方与男方开诚布公地面对现实,并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妥善处理方案。
如若双方能够达成共识,离婚或许并非必要选项。
然而,若感情已经达到无法挽回的地步,男女双方便可考虑以
协议离婚或
诉讼离婚的方式来结束这段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