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汽车遭受
意外事故导致未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投保人有权选择
申请仲裁程序或者提起法律
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按照相关
法规,被保险
机动车辆如因
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该车乘员、
被保险人和非本车成员的
人身伤害以及
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依法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
赔偿责任。当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就
赔偿事宜产生分歧时,可依照法定程序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七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在
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