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针对
电信诈骗罪行的
刑事拘留期间一般不会超出37日的期限。这个时间限制的设定主要是考虑到在
侦查阶段,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其
拘留期限通常设定为14天。
然而,若存在特殊情况,例如需要进行更为深入的调查或犯罪嫌疑人属于
多次作案等,则可将拘留期限延长至30天。
此外,若案件涉及较为复杂的情节或者犯罪嫌疑人曾多次实施此类行为,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拘留期限还可以再次延长1个月。因此,从理论上来讲,电信诈骗罪行的最长拘留期限可以达到1+30=3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