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势
鉴定程序如下所述:
首先,
当事人需向相关职能单位提出
工伤申请,并随附相关文件,如
工伤认定申请表格、
劳动关系证明文件以及确诊证书等;
其次,该授权部门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会对所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全面且严谨的审查;
最后,依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应
证据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能够被认可列为工伤的权威裁定。此项裁定在一年内的任何时候都可被发起。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
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
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