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
帮信罪”,它是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典中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所做出的明确规定。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初次涉及此类
犯罪的犯罪者若能主动向司法机关
投案自首,通常会得到从轻或减轻
刑罚的宽大处理。在具体的审判过程中,法院将综合考虑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被告方的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一般而言,这类案件的判决结果可能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需附加或单独缴纳
罚金。
然而,如果
犯罪情节较轻且被告方有良好的悔罪表现,那么也有可能获得免予
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