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随后,法院将对案情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待确认为符合
立案条件后,法院会将
起诉书的副本发送给被告;
3.被告接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将有15日的时间精心准备应诉事宜,在规定日期内提交
答辩状。在此期间,法院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回到原告手中。即使被告未能按期提交答辩状,也不会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流程;
4.对于需要
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
当事人并发布公告,以
保证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及时了解案件的最新动态;
5.法庭调查阶段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当事人需阐述自身的观点及理由;
其次,告知
证人其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紧接着,证人出庭作证,同时宣读未到场证人的
证言;
此外,还需展示各类
证据材料(如
书证、
物证以及视听资料等),宣读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以及宣读勘验现场的笔录等;
6.法庭辩论阶段则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首先,原告及其
代理律师发表意见;
其次,被告及其代理律师进行反驳;
再次,第三方及其代理律师发表意见或进行反驳;
最后,各方展开激烈的辩论。当法庭辩论结束之际,审判长会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逐一征询各方的最终意见;
7.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应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在判决前,若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仍可进行调解工作;
然而,若调解失败,法院必须立即做出判决;
8.判决宣告。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