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保险公司对于索赔申请的处理通常设定了相对较短的时限,即24个月。
然而,针对寿险产品这一特殊
类别,由于其涉及到
被保险人及其亲属的人身权益保障,因此相应的
诉讼时效期被延长至5年。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除寿险之外的其他各类保险产品,对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的
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要求,也同样适用2年的时效期限制。这一时效期是从他们获悉或应当得知保险事件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