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取保候审所涉及到的
罚金问题,依据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第一百零七条内容,而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取保候审作为
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接受
刑事追诉的过程中不会逃避责任,并且不会对
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运作造成阻碍,同时也能保护他们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若需获取更为详细的法律
法规依据,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与取保候审相关的具体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
处罚人不服
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
行政复议、提起
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
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
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
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