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友好磋商:
首先尝试与保险公司展开谈判,深入挖掘其拒绝理赔的根本原因,进而积极寻求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平解决方案;倘若问题源于保险条款理解模糊或者存在其他非人为因素所致的拒赔情况,您或许可以考虑接受此类解决决定或者继续通过谈判来寻找其他可能的途径。
2.投诉举报:如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选择向当地保监局或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举报,请他们介入调查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3.
仲裁程序:若上述所有手段皆告失败,您有权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以便借助法律手段解决争议。
4.司法
诉讼:若对
仲裁结果仍然感到不满,您亦可向法院提
起诉讼,寻求最终的公正裁决。
《
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