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离职而导致的
赔偿金额受到解雇原因的制约。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
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相当于双重的
经济补偿金以作为
赔偿。
即,如果一位员工在该单位具有已长达一年以上工作经验,那么经济补偿将根据其在此期间所领取的
工资标准按月计付;
对于工作经历未达一年但超出半年的情况,则按整年计算;而对于不足半年者,则适用半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贴。
当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一记经济补偿给员工。
再者,若用人单位基于综合考虑进行经济性
裁员,也应为解聘的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若员工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无需为此支付任何
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
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