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有意申請取保候審,首當其沖的是應該由被告、原告或者他們的家屬、律師向辦理案件的機關(例如公安局、檢察院或法院)提交這樣的申請。一般情況下,隻持有特定條件的個體才能進行取保候審:例如罪狀並未對受害者傷害嚴重;最終可能被判處的刑罰較輕;以及取保確實能避免其再次對社會造成危害;
此外,該個體還必須有固定的住所和穩定的收入來支付保證金或為保證人。在審批通過後,該個體需要按照規定繳納保證金或者提供合適的保證人。
然而,我們必須強調,取保候審的批准權完全掌握在辦理案件的機關手中,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來決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