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的法律
法规,
保险理赔事项需于事先约定的期限内进行申领并提交相关
证据资料。若此期限已
逾期,从法理角度来说,将难以再行申领理赔款项。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若
被保险人为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理赔申请,则可向保险公司
递交特别申请并附带相关证据资料,以期保险公司能予以酌情考虑。因此,即便理赔期限已过,被保险人仍然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并争取在特殊情况下获得理解与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发生
保险事故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理赔;逾期未申报的,保险人可以免除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