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其他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保险公司有义务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当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受害方
故意行为所致时,保险公司无需对此进行赔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