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机动车交通事故索赔案件的审判流程通常会历经三至六个月不等。对于一些情节较为轻微、案情清晰明了、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程度较低的简易
民事诉讼案件而言,可采用简略程序进行处理,并要求在接到案件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予以审结;而对于那些须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来说,则需在
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完成审理工作。一旦保险公司采取拒绝理赔的决定之后,
被保险人就应该在适当并且合理的期限之内行使其提
起诉讼的基本权益。对于这种情况,起诉时限的标准应当是三年。假如
诉讼截止日期超过这个期限,那么该法院即有可能不会受理此案件。
然而,如若
当事人能提供
证据表明其拒赔事实发生的时间相对较晚,那就意味着他们可以申请延长起诉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
民法院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
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