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涉及到赌博活动,且人数在三人及以上,累积从中抽取的红利金额超出了五千元的界限;亦或是组织、策划三人及以上开展赌博活动,总涉赌金额超过人民币五万元的情况下,均会被认定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所规定的“
聚众赌博”罪行,可能面临
刑事定罪和严厉
处罚。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
回扣、介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