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汽车电瓶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行驶,那么保险公司将无法予以
赔偿。因为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责任主要针对的是
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而非由于轮胎或电瓶正常使用期限到期而引起的更换需求这一通常情况。当然,部分保险公司可能会为投保车辆提供如临时电源接驳等服务,甚至提供免费的道路救援服务。例如某些保险公司便承诺每年可为被保车辆提供三次免费的电力接驳服务。
然而,并非所有保险公司都会提供此类服务,因此在投保时需详细了解各家保险公司的相关条款与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
证据证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三)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