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双方携带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及
结婚证等相关资料,以及详细的
离婚协议书等文书亲自前往当地
婚姻登记部门申报申请;
根据部分省市开展的
异地离婚试点方案,若经核实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可以自行完成相应程序。
2、从婚姻登记机构受理申请之日起计算,双方需在家中耐心等待满30日方可继续下一步操作;
3、在此期间,双方均不得擅自撤销或改变原有的决定;如有任何一方在这30日内反悔并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撤回
离婚登记申请的,则意味着
协议离婚宣告失败。
4、待第一个30日
期限届满之后,双方应再次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
离婚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务必确保在第一个30天期满后的30天内进行申请,否则将被视为双方共同撤销了离婚登记申请。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