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诈骗罪与
盗窃罪都是较为常见的两种涉及到侵犯他人
财产权益的
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对于这两种罪行的区分并不困难,然而,一旦诈骗行为与盗窃行为相互交织,便极易使人们产生混淆。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如何准确地判定此类案件的性质,便成为了一项颇具争议性的议题,同时也是审判工作中的一大难题。针对此种状况,我个人认为,有必要深入研究并分析诈骗罪与盗窃罪的相关法律
法规,以便更好地区分它们之间的异同。
首先来谈谈诈骗罪,该罪的定义是,
行为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从而骗取了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相较于诈骗罪而言,盗窃罪的基本概念则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获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实施这种行为。从
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这两者既有相似之处,又存在明显区别。无论是诈骗罪还是盗窃罪,其主观方面都必须是直接故意,且都具备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意图。
此外,这两类
犯罪的主体都是一般的自然人。
最后,它们所侵害的客体都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然而,在犯罪客观方面,却存在着显著差异,这恰恰是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所在。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